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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

  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

  4、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5、安全教育制;

  6、交接班制;

  7、安全操作挂牌制;

  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

  9、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

  10、安全生产奖惩制。

  加强领导,健全体系。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严格的安全作业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充分发挥各级安检人员的监督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

  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开工前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施工中开展“三工”教育。开工前和半年安全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度。项目经理部对重点、难点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大型设备操作及重点项目、关键工序及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要突出重点,明确标准,提出要求,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施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安全生产作为主要内容来考虑。对关键工序、过程控制的'安全技术论述清楚。施工中严格工序衔接,规范操作,杜绝违章指挥,严禁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生。

  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组织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闭合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班组建设。选好班长、安全员,认真执行“三工”、“三检”安全制度。积极开展安全小组管理活动,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及时纠正。

  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上级机关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细则”,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制定单项、工种、工序安全作业标准,规范指挥和操作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加大奖罚力度。增加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护设施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xx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

  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

  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㈠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捕鱼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确保环卫清扫工人一年四季在街路清扫和除雪作业时的自身安全,防止被撞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环卫清扫工人安全作业规定。

  一、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保持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保持精力集中,不得带病和疲劳作业。

  二、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熟知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到熟记于心,问之即答。

  三、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安全标志服装;在街路清扫和冬季除雪作业时,正确摆放安全桩,把保洁车放置在过往车辆行使方向前方20米以外,作为防护提示设施,随走随设。

  四、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和遇到大风天气时,不得强行通行和作业,严禁不顾个人安危强行捡拾快车道或不安全地段上的飘浮污物。

  五、环卫清扫工人冬季除雪作业时,必须穿有防滑作用的鞋,每个除雪区域或班组都应安排带有袖标的安全员维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环卫清扫工人往窨井卸雪时,井口处应摆放安全防范设施,作业后将井盖盖牢固,防止行人或车辆落入井中。

  七、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相互提示

  安全作业,遇有突发事件要互相帮助。

  八、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交通管理部门,要保护好现场,遇有逃逸车辆要牢记车型、车牌号。

  九、各基层所(队)可依据上述要求,制定本所(队)操作细则,力保不出现任何伤亡事故。

  十、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应熟记的安全口诀:

  作业标志服,上岗务必穿;

  确认没危险,快行路对面;

  污物空中飞,静观再拾拣;

  雨雪路湿滑,缓行莫蛮干。

  1、加强职工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个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杜绝事故。

  2、所有环卫职工上班必须穿着统一的反光安全警示服(背心)。

  4、尽量夜间不要参加作业,如遇特殊原因的必须设置警告标志、照明灯具和监护人员。

  5、大风、大雨、大雾(中雾)天气应不得进行环卫作业,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6、环卫职工作业前必须经过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考

  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后还应经常性的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作业

  7、主路作业时应始终保持在行车道的最右侧,严禁越位。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2 安环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4.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4 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4.5 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4.6 应急事件管理

  4.6.1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4.6.2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6.3 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6.4 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4.6.5 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各装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4.6.6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4.6.7 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4.7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5 相关材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1、由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经安全生产副厂长审核,讨论通过后交厂长审批,通过后签署下发。

  2、本厂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将本厂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发到有关部门和员工,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或废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评审要有员工代表参加,并每年评审一次,对不符合部分进行修订、废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它分管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村安监办对其管辖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三)村内生产经营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四)村内个体工商户法人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五)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因事故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防范重特大事故措施不力而酿成重特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一)村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通报辖区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村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和布置相关的安全工作任务,并有针对性的对村民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

  (三)村内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村委会应对所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简报的形式报街道安监办。

  三、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制度

  (一)村委会及安监办应对辖区内的单位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

  (二)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期,村相关部门应建立常态检查督促机制。

  四、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村委会及安监办要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做好排查登记。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实施事故隐患整治跟踪。

  (三)对村内重大危险源及高危企业进行登记建档,明确有关责任人,并逐级上报,纳入街道、区、市重大危险源、高危企业数据库。

  五、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二)事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村委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

  (三)村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和程序,立即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

  (四)事故情况不明或抢险救援未结束时,应做好续报工作。

  (五)各级、各部门对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误报、或故意拖延不报。

  六、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制度

  (一)村委会及安监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向有关领导、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

  (二)在抢险过程中,应积极组织人员疏散,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灾难发生。

  (三)要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四)抢险救援后,村委会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灾后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

  七、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村委会及安监办实行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落实安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二)分管安全生产及安监相关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应坚持24小时值班。

  (四)村内企业必须落实专人24小时安全值班,进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守护巡查。

  (五)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单位,除落实专人进行24小时守护外,村委会领导必须不定期对值守情况进行检查。

  八、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村委会落实专人负责安全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二)村委会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台帐。

  (三)村内企业要对安全生产的资料进行专项归档管理。

  九、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

  村内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瞒报行为。

  (二)村委会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并为举报人保密。

  (三)村委会应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村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

  (一)村委会领导应分别联系辖区内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及企业。

  (二)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的重点单位及企业,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十二、安全监管人员职责制度

  (一)村委会建立全面规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安全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

  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村委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村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结合村委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村民群众利益无小事,努力提高居民群众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村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确保村民的生命和财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为加强村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村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并由以下人员组成:村支书任组长,村委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其它成员任成员。

  第四条:村民安全领导小组是村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村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村小组组长是村民小组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本小组和小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及分工,制定本区域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及安全会议

  第七条: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及村民小组、各小组负责人的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熟悉掌握安全管理相关的知识,把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

  第八条: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九条:加强对村民群众的安全培训教育,分层次对村民组长负责人和村民群众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村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十条:把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村委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召开各种会议的同时要讲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逢会必讲,每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认真听取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及村民组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的汇报,研究布署村委安全工作。

  第四章: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第十一条:村委主要负责人要熟悉了解村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村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分管安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村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村委、村民小组的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村民组长、村民小组负责人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流于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专人重点监控。

  第十四条:重点加强“五一”、国庆、春节等公共节假日及村民群众婚丧嫁娶的安全管理,确保村民安全。

  第十五条:建立安全隐患登记整改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并登记造册。

  第十六条:要实行安全检查有记录,责任有签名,检查人有签名,隐患整改有期限,资料要存档。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要全面抓好村民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防范网络体系,在本村范围内逐步形成“四安”、“一无”,即:安全村、安全经营户、安全家庭、安全小组。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村民群众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第十八条: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村民小组要加强对安全防火管理,对照明线路定期进行检查,严禁私拉乱接。植物桔梗的堆放要与房屋保持一定的距离,加强对儿童防火教育,严禁儿童玩火。

  第六章:安全目标管理

  第十九条:为进一步加强村委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结合村安全管理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使安全管理责任横向到村民小组,纵向到每个农户。

  第二十条: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合格村活动。在政府和部门的指导下,以“安全管理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总体目标,坚持有计划、有措施,并持之以恒抓好村创建工作。

  第二十一条:实行村委安全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认真负责、优秀村安全管理干部要表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在本村范围内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为建立和完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经费的管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项目部安全经费的监督,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各部室、施工处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其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集团公司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提取和使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进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规定,提取工程计量款的1.5%(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为1.5%;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位2.0%)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

  三、要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加强安全费用的管理,规范使用范围;

  四、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五、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灭火、通风、防晒、防爆、防毒、防尘、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隔离操作、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支出;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4、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的支出;

  6、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7、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支出;

  8、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监控支出;

  9、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支出;

  10、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支出;

  11、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六、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七、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八、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部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十、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项目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十一、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十三、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1、各部门必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需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需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供应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需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需由电工进行修理,并仔细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需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需仔细巡察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修理(尤其是电气修理)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需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修理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依据当时实际状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需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需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一、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质检部的领导,实行质量制度“一票否决权”,在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先的原则。质量检查组织职能机构如下:

  2、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成立岗位班组的检查小组,开展检查活动,使质量进一步提高。

  3、对主要岗位安排专人持证上岗,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4、加强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检查工作,设立专人进行验收,为保证原材料进场符合要求。

  5、对于运到场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时清除出场,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过夜。

  6、钢材、砖等原材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使用前按规定请监理、建设、质监方进行现场取样,填写取样见证单,后送检。

  7、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业检查相结合制度,工地质检员、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代表检查并确定质量等级。

  8、坚持每一项工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2、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小组)和专(兼)职安全员。

  3、职工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安全设施不齐全、人身安全无保障时,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5、严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发生。

  6、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安全规程教育和安全考试,或安全考试不合格,未取得《安全操作证》者,不准上岗。

  7、操作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岗位安全培训,熟悉岗位工艺技术和熟练掌握所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进行相应工种的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9、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准打闹,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10、饮酒后,不准进入施工工地,不准操作施工机械,不准驾驶任何机动车辆。

  11、对施工现场附近的沟、坑及高、低压输电线路等危险处,应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12、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或损坏安全防护措施、装置、设施及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标记牌等。

  13、安装拆卸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协调操作。

  14、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转和传动部位(齿轮、万向轴、皮带、链条、轴头等)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罩。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经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

  16、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7、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使用电器设备的基本性能,负责保护好所有设备和输电线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18、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19、搅拌机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不得积水,机械近旁应有水源。

  20、搅拌机应安放在平坦坚硬的地基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

  21、作业前应先空车运转,检查设备各部件的运转、操作,制动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2、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或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方可进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1、零件物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及时编制零件、材料计划。做好订货、领件、供应等工作。

  2、库内要通气良好,地面干燥,一切零件、材料、附件都要定区,定位、定架、定箱。清洁整齐摆放.要铁离地,链离墙,橡胶物品避阳光;精密零件装柜箱。零件要上放轻,下放重,中间放常用。

  3、各种零件、材料都要根据保管技术要求合理保管。定期维修,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涂油,不潮湿,不腐蚀、不生锈,不变形,不丢失.

  4、建立贴目、零件器材卡片。严格执行领发、登记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增进公司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关于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我司管理范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关于部门和个人,必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营、维护、维修、改造全过程,必要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方针,坚持以各部室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第四条 各部门必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的解决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关系,努力改进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任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第六条 各部门所属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义务。

  第七条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督促每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 各部门应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 公司勉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条 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进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获得明显成绩部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是我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厂关于安全生产法规和基本制度规定,对我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编制。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

  第十三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是结合物业公司特点,以保证安全生产体系具备可操作性。各部门寻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营外还必要严格遵守国家、厂部、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副总经理和分管各部门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引、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五条 总经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贯彻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关于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贯彻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原则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教培训工作;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布置,一起贯彻,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6、负责配备符合国标或者行业原则劳动防护用品;

  7、制定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急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解决决定。

  第十六条 副总经理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寻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原则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合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急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解决决定。

  第十七条 安全员责任制:

  1、负责分管物业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检查管理处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执行状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解决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分管物业管辖区域内定期和不定期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问题贯彻整治;

  5、负责组织分管物业管辖区域范畴内重大事故调查解决。

  第十八条 综合部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结合社区实际状况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2、负责对社区各安全生产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防止事故发生办法,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履行安全生产目的管理。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诲,对所属员工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5、在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负责管理寻常安全考核和上岗证管理,以及必要身体素质检查,禁止带病、疲劳工作。

  6、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比、考核,表扬先进,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

  7、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精确、及时地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录报表。

  第十九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员安全生产负责人,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批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纯熟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对的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串岗、脱岗、禁止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他违背纪律事情,对她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回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急救解决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报告;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解决应及时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8、保护事故现场,协调调查事故因素。

  第二十条 消防员责任制

  1、在公司安全员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管辖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寻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安全员对内对外消防安全宣教,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负责社区消防安全知识宣教,协助安全员制定灭火作战筹划,参加每半年组织实行应急救援演习。

  5、建立健全管辖区域安全生产档案及各项安检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关于资料。

  第二十一条 班组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属综合部、用能部、维修部、保安部、保洁部主任其职责是:

  1、对本部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和上报;

  3、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并采用积极有效办法,制止事故扩大,组织员工分析事故因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背操作规程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上级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对的'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对策制定,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我司安全生产形势,贯彻下个月安全生产管理目的。

  4、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引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公司必要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证使每次会议均有一定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实质问题。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必要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国家及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办法、查隐患、查教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重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重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部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依照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安全员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制定整治办法,贯彻整治,并将整治、复查状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安全知识教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开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要进行再教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 防火巡逻、检查制度

  1、贯彻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巡逻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安全巡逻。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进。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规定关于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及时告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状况告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治。

  5、对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期间及时整治,依照奖惩制度予以惩罚。

  第二十六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立符合国家及厂规定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在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禁止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禁止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批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二十七条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精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解决消防报警电话。

  3、准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解决等状况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告知公司综合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解决,并拨打119电话告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管。

  第二十八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寻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技术性能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员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准时检查理解消防设备运营状况。查看运营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行,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与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他消防设备测试,依照不同状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逻消防器材,保证处在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及时补充并上报领导。(4)本社区消防器材由消防员负责。

  第二十九条 火灾隐患整治制度

  1、消防员对存在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室限期整治,同步要做好隐患整治状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室应当贯彻防范办法,保证隐患整治期间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员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治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禁止随意拉设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室下班后,该关闭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员申请“动火允许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畴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恰当安全隔离,并向公司借取恰当种类、数量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公司申请,公司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期派人巡逻。离地面2米以上高架动火作业必要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也许引燃其他物品火花。

  (4)未办理“动火允许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处分,严重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合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库房,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要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办法不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储。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查部门检查,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合应依照消防规范规定采用防火防爆办法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员带领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筹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备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习,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办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先进予以表扬。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习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习前应精心开会布置,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习。

  5、演习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习状况,发现局限性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三十四条 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对的安装、使用电器设备,有关人员必要经必要培训,获得有关部门核发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原则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规定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状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也许引起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禁止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与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与否完好、与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原则划定黄色区域,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实验正式通电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用防范办法部门外,工作场合内禁止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合内禁止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记,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示其她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合禁烟规定。

  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导致安全生产事故负责人,将根据所导致后果严重性予以不同解决,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惩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事故负责人将依法移送国家关于部门解决外,依照本单位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惩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损失状况与结识态度除责令补偿所有或某些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不大;

  B、在禁烟场合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导致火灾隐患;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擅自增长小负荷电器;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导致不良后果;

  G、对安全员提出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治而无法阐明因素部室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批示标志等未导致严重后果。

  (2)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和结识态度,除责令补偿所有或某些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位置或改为它用; C、违背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

  D、逼迫其她员工违规操作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状况解决程序解决;

  F、对安全小组检查未予以配合、回绝整治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解决、不追究或提供虚假信息,予以辞退。

  (4)对违背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但能积极坦白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事故、挽回损失肇事者或负责人可视状况予以减轻或免予惩罚。

  第三十六条 苑社区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中队负责所辖楼宇内公共区域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保卫以固定岗、流动巡逻相结合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对各楼实行每天不定期两次以上安全巡逻制度,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维护消防批示标记、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正常完好有效状态。

  3、保安员上岗时必要穿统一保安制服,佩戴工号牌、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军容严整,热情礼貌,对的回答业主和来访人员提问,提供力所能及协助。

  4、对进出社区可疑人员要严格进行检查手续,对装修和施工人员要凭保安部发放暂时出入证方可进出,禁止各类流动闲杂人员混入大厦。

  5、大门岗要做好各种登记工作,对业主单位搬出贵重、大件物品离开大楼,必要有物业公司发放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6、凡在大楼内施工或安装维修设备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先报请用能部批准,然后由保安部签发《动火允许证》,贯彻相应防范办法后方可实行。

  7、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观测。记录仪器设备运营状况及解决火警工作记录,遇有火警,按《火警处置程序》进行解决。

  第三十七条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负责人是重要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关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拟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要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要由经营或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用防火办法,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要由经营或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用防火办法,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用法,熟悉建筑内外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工作状况,及时解决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保证完整好用;未经安全员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关于状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依照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贯彻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要及时报告并采用相应办法,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三十八条 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合属负责人对停车场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关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拟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4、对入库车辆应拟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拟定地点存储,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入库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车库电气装置必要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立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6、车库内禁止动用明火,在醒目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要办理动火证,经安全员批准,并采用严格安全办法保证安全;

  7、车库内禁止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她作业,禁止在通道上停车,禁止超量停车。不得存储其她物品;

  8、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拟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9、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要及时报告,并采用相应办法,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目的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的

  1、因安全办法不到位,导致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2、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因管理责任导致事故负伤控制在1‰如下。

  4、无因管理责任导致设备因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

  第六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 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目的考核,年终按目的完毕状况实行奖惩。对发生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极坏社会影响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明显成绩集体、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背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导致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公司效益蒙受损失关于负责人,应依照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对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解决。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十三条 安全员负责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安全员离任时,应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工作,新任安全员负责其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十四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从9月1日起执行。需做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红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石红高速第二项目部。

  二、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保科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三、会议主要资料:

  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状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安全奖惩状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资料提出合理化推荐等。

  四、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会议主要资料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状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状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状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务必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资料,完成任务状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资料,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入店培训教育入店新员工及转岗酒店均须经过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酒店级教育:由酒店培训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本酒店安全生产特点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及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技术知识和急救常识,本酒店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2)部门级教育: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设备设施状况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部门常用的劳动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等。

  (3)班组级教育:由主管、领班负责,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工作职责、特点、流程及服务特性,服务标准及安全控制要点,工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通道的位置及疏散客人逃生的技巧等。

  (4)酒店内调动(转岗、换岗)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对其重新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2、日常培训教育

  (1)总经理、安全员、部门经理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意

  识、安全生产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谈心、板报、培训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

  (3)定期开展劳动和安全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表彰先进,对违章

  (4)抓好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抓好员工违章及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3、特殊培训教育

  (1)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或换证。

  (2)增加新的服务项目、服务设施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独立作业。

  (3)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酒店主管部门和酒店安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酒店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1、酒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各类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酒店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生产机构审核,送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安全生产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3、酒店每年提取一定数额资金用作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更新、添置以及宣传购买负责安全工作职工的培训教育费用等支出。

  4、对酒店的财产、商品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时地向社保机构进行投保,以保证一切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5、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6、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制度的培训,以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防患于未然,把一切隐患、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会同酒店各部门进行全店性安全生产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特点进行以防雷暴灾害、防火、防风、防暑、防冻保暖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2、保卫部、工程部负责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负责每天进行一次自查,各岗位负责在班前、班中和班后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3、由各职部门及管理人员对各自管理的设施组织分级定期检查,并做好台帐记录,务求各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运行安全。

  (1)动力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电器设备、线路及开关避雷器、移动电具、锅炉房等设备。气瓶按有关规定组织定期的检查和鉴定。

  (2)洗涤部人员负责建筑物的检查,道路、阴井、绿化、食堂等的检查。

  (3)安全保卫管理人员负责防火防盗、防爆及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

  (4)办公室负责按上级有关规定,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做好年检年审。

  (5)各部门应将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报生产安全部门组织整改。

  4、坚持经理带班制,并设立晚班专人检查制,负责对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带班领导应对当晚的安全生产负责。

  5、要发挥员工对安全工作、劳动保护的监督作用,听取员工的要求,改进意见和建议。

  6、对未执行规定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规定:

  1、妥善保管燃气设备设施使用证明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燃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检漏仪定期对酒店燃气设施和燃器具一星期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检查发现漏气问题时,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及时处理

  (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规定:

  1、妥善保管燃气设备设施使用证明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燃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检漏仪定期对酒店燃气设施和燃器具一星期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检查发现漏气问题时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及时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6.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6.1总则

  6.1.1目的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加强生产安全的规定,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6.1.2范围

  (1)凡涉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均适用于本办法。

  (2)本办法未涉及的或与国家劳动法规不相符的,依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规定办理。

  6.1.3生产安全管理小组

  (1)生产部各级主管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工作,为此应成立生产安全管理小组,直接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指示,并对生产厂区的安全负责。

  (2)生产安全管理小组由生产部经理任组长,各科长及重要岗位员工兼职担任安全员工作,共同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安全管理小组要认真贯彻'以防为主'方针,抓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杜绝违章作业和人身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6.1.4安全教育

  (1)各级主管要经常进行劳动安全教育,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法规,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部门、车间、班组),经考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3)特殊工种(电工、电气焊工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才能准许上岗操作,并且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才能继续上岗操作。

  6.1.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比

  (1)日检查:各级主管每日应巡视各工作岗位,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生产

  (2)月检查:在主管领导下,每月组织一次生产部安全大检查

  (3)不定期检查:生产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不定期对生产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以及违章操作情况,及时检讨,采取防范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4)对安全工作积极负责,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保护员工和公司财产安全,做出显著成绩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6.1.6劳动防护用品

  (1)对应发给劳动防护用品的工种,由生产部会同公司有关部门讨论制订,其发放办法依照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2)特殊工种、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津贴,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6.2生产厂区的一般安全管理

  6.2.1厂院及工作场所

  (1)厂院的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拦或盖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

  (3)电网内外都应有护网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工作场所机器和工作台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5)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

  (6)产生强烈噪音的生产,应尽可能在设有消音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7)车间粉尘作业或扬尘点,必须采取密闭、除尘等综合防尘措施。

  (8)进入生产岗位之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9)在生产区严禁吸烟,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上班时间不准睡觉、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10)每班下班前应做好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工器具摆放整齐有序,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2.2机械设备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3)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4)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5)制粒机进入杂质(铁、石块)后,要在确认制粒机完全停止后方可打开机壳清理。

  (6)开机制粒时,绝对不允许打开各检测口,尤其是调质段。

  6.2.3电气设备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

  (2)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电气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4)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措施。

  (5)所有仪表,必须经常保持准确度、灵敏度、清洁与密封状态。

  6.2.4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6)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

  (7)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8)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6.3消防安全管理

  6.3.1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然液体擦洗设备和工具。

  6.3.2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使。

  6.3.3消防工具应备足并完好无损,而且每年至少应举行两次消防演习,培训消防安全员。

  6.3.4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单'作业,防止违章动火。

  (1)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下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禁止动火。

  (3)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禁止动火。

  (4)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6.3.5发现火灾时的处理措施:

  (1)假如发现火灾,应严守先发警报而后救火之规定。

  (2)火灾发生时,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用现有的消防设备立即展开救火。

  (3)在火场应先救人,财物次之,但不要忽略自己的安全。

  (4)伤患者应立即移到安全场所内并加以急救。

  (5)假如有人衣服着火,应及时用石棉毯覆盖,用水喷洒或在地上翻滚,使之熄灭。

  6.4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6.4.1高空作业须经主管批准方可进行。

  6.4.2在3米以上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须佩戴经过检查合格的安全带或腰绳。

  6.4.3高空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跳板和工作台,必须事先由班长或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认为牢固并根据情况设围栏后方可进行操作。

  6.4.4高空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丝和其它物品,必须使用绳索栓着工具袋取送。

  6.4.5高空作业时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可能的必须事先用绳子栓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4.6登高用的梯子应牢固地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6.5空压机安全管理

  6.5.1启开空气压缩机以前,空气贮槽内之积油应先排出。

  6.5.2开机之前应先检查润滑油及冷却水是否完善。

  6.5.3空气过滤器是否装妥并清净。

  6.5.4空气过滤压力将达工作压力时,应试用压力释放装置,其试验压须为跳开气压的75%。

  6.5.5空气压缩机尽可能放置于干燥而无尘埃之地点。

  6.5.6不可将压缩空气吹向人体。

  6.6锅炉安全操作管理

  6.6.1每座锅炉应安装二套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锅炉水泵,并保持准确有效,同时应配备排水阀、油量器、水量器和烟窗控温器等备件。

  6.6.2锅炉室及附属设备应经常保持干净清洁。

  6.6.3禁止将引火性物品带入锅炉室内。

  6.6.4锅炉应尽量避免急剧之负荷变动,并应经常巡视水位及压力表指示。

  6.6.5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锅炉室,禁止在室内喧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6.6未接受专业培训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锅炉。

  6.6.7一切操作必须熟练,动作迅速及确实。

  6.6.8每日应定时检查锅炉运作状况并详细记录于'燃油锅炉运行日报表,并按规定化验水质。

  6.6.9所有配件之修换都必须取得主管同意。

  6.6.10处理紧急事故,首先应镇定,正确判断原因后再按步处理。

  6.7电焊、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当需要电焊、气焊时应填写'动火申请单'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才能进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6.7.1施工前准备:

  (1)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员了解正确的消防办法。

  (2)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准备好防护面具、手套等,在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3)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机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贮槽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电线接头是否漏电等。

  6.7.2施工中注意事项:

  (1)凡在厂区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2)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不管。

  (3)应防电焊、气焊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4)焊接有油类容器时,要先清洗干净。

  (5)氧气瓶不准在日光下曝晒,严禁撞击,搬运时要用胶轮车推运。

  (6)作业时应确认机器停止运转。

  (7)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当接电源时应向电工申请配接。

  (8)对电焊、气焊不熟悉的人员不得操作电气焊。

  6.7.3施工后管理:

  (1)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3)焊接与气割现场,应留人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6.8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8.1工作前必须穿工作服、绝缘胶鞋、工作要戴手套。

  6.8.2变电所用的绝缘棒、绝缘手套以及防护用具须妥善保管。

  6.8.3变电所应昼夜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准脱岗。

  6.8.4变电所内保持清洁卫生。

  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6.8.5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先检查杆子安全性,衣袖、裤脚必须扎好,三米内不许有人,并有人监护。

  6.8.6在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必须将保险丝切断后再工作,并挂检修牌。

  不准单人操作,应有人监护。

  6.8.7机电设备、专用设备等一切电器设备,要有良好接地线,不准带电作业,合闸时要用右手,身站在左侧。

  6.8.8.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报告主管,保护现场;

  有受伤人员立即采取抢救、进行人工呼吸等措施。

  6.8.9对全公司所有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6.8.10要熟练本职业务,掌握电器安全性能,并严格按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6.8.11协助主管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电力利用效率,并及时做好每月生产用电情况的分析报告。

  6.9防止粉尘爆炸安全措施

  6.9.1控制粉尘浓度、消除尘云的产生

  (1)对于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和装置,加强密闭,以防止粉尘飞扬。

  (2)消除和防止粉尘积累,在产生粉尘较多地方,装设粉尘检测仪,浓度过大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3)控制散装原物料装卸时产生的灰尘。

  6.9.2消除火种

  (1)加强管理,严禁在车间和筒仓内带进明火和易燃物品。

  (2)防止金属物落入高速运转的机器设备中因冲击摩擦而起火,在工艺流程中适当位置必须加强选磁装置。

  (3)公司内的电器设备、电器通讯系统以及照明装置必须选用防暴型,以防止静电火花引起粉尘爆炸。

  线路设计要安全可靠,防止受潮漏电和短路起火。

  (4)防止斗式提升机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尘爆炸事故,在安装设计时应予以重视,多采用塑料斗。

  (5)在有粉尘产生的场合下工作的轴承,为防止轴承过热引起粉尘爆炸可采用温度探测仪。

  (6)对于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贮仓等应给予接地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井工一矿综治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武装保卫工作的矿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武装保卫科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

  第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区队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条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及时协调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一)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五)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要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汇报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三)拟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查处各类违反安全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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