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里是勤劳的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0字【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一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后感觉游戏有些悲伤,柴斯特被一只篮子提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被一个卖报纸的小男孩见到捡到了,他们父子都十分喜爱它,因为它可以拉出最动听的曲子。它用优美动听的曲子感染了男孩的妈妈,也感染了整个纽约!
它能使人们心情舒畅,让柴斯特交到了两个朋友,分别是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它们俩让柴斯特感到的是快乐,而不是郁闷。还帮柴斯特让它被当地人热情地称作“音乐家”,每当它拉起那把神圣的“小提琴”整个火车站就像受到什么惊吓似的忽然安静下来,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静静的享受着那种很特别的音乐。
可是渐渐的柴斯特开始有一点儿厌倦这种生活了,终于九月来临了,所有蟋蟀都害怕的日子来临了,柴斯特要回到自己的家乡去了,因为它觉得并不是它的,并没有它想要的,它要回到属于它自己的世界去了。在黑暗的灯光下,在漫长的隧道里,柴斯特走了。
我相信玛利欧醒来后一定会非常伤心,因为他失去了一个最好的朋友!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二一只蟋蟀因为很想吃别人篮子里的香肠,所以跳进了篮子里,结果被三明治压住了,一直到了纽约。在这里,蟋蟀遇见了一个叫马利欧的'小男孩,一只小老鼠和一只猫,它们在蟋蟀遇到困难的时候帮了它。这个小男孩的妈妈不喜欢蟋蟀,但这支蟋蟀的歌曲打动了她,这只懂歌曲的蟋蟀当上了歌手。但它很怀念自己的家乡,坐着火车回去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多交朋友,这样,在你有困难的时候,你的朋友会帮你想办法,出主意。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三这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书中有一位主角——柴斯特蟋蟀。柴斯特是一位天才音乐家,他在家乡也常常弹奏美妙的音乐,到了城市也学习城市里的音乐,但是有一天晚上,柴斯特梦见了家乡的桑叶,把对于塔克是宝贝的两元钱给吃掉了。
柴斯特把两元钱给吃掉了是因为他想家了,把两元钱当做家乡的桑叶吃掉了。
读过了搞笑的《时代广场的蟋蟀》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尽管你住在其他地方,而不是自我的家乡,也要常去你的老家看看;尽管或许你不在那里长大,但那毕竟是你的家乡,或许你的妈妈或者你的爸爸在那里出生长大,如果没有这个老家,你就不会有妈妈或者爸爸。要常常去你出生的地方看看,如果没有那个地方,也就不会有你,不会明白此刻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
我常常幻想着完美的未来。也许长大了,很多人都喜欢回到家乡去;也许长大了,我成为了一位妈妈,我会对孩子说:“长大了要常常回老家看看哦!”;也许长大了,很多的人厌恶老家,我会努力告诉各省各市的省长和市长:必须要回家想经常看看,让所有的人都能牢记这一点!家乡是我们的根,在那里,有我们的童年,有我们的回忆,有我们和爸爸妈妈共同经历的快乐……无论将来,我走到哪里,我会把家乡放在心里,还必须要常常去看看我美丽强大的家乡!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自从我学会了认字之后,便与好书好报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注音版的小故事《丑小鸭》,到内容诱人的文学书《鼻子与你捉迷藏》,乃至蕴含着耐人寻味的道理的获奖小说《山居岁月》,每一本书都值得我去细细阅读,好好品味。近期,在我看的书中,最令我深有感触的是由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所作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之间的友谊故事:柴斯特因为贪吃,不慎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被一位名叫玛利欧的穷男孩收养。柴斯特凭借自己高超的演奏技巧,改善了玛利欧一家的生活,但功名成就的柴斯特却更加思念故乡。在两位忠诚的朋友帮助下,柴斯特跳上一辆飞驰的火车,终于回到了故乡。《出版者周刊》曾赞扬过这本书:“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
读了这本书,我想:连这些小动物都那么重情重义,更何况是我们人类呢?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在朋友遇到困难时,像塔克老鼠一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朋友摆脱困境;我们也应该在朋友遇到问题时,像亨利猫一样,鼓励朋友,积极地为朋友想点子,为朋友解决疑惑……它们的热情、善良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做一个雪中送炭、乐于助人的人。
这本书中所蕴含着的深刻道理,将会成为我的人生中指引自己前进方向的一颗璀璨星星!
一本关于友情的书,温暖了一颗善良的童心,开启了一扇“真、善、美”的心灵之窗。在时下,道德底线一再沉沦的社会,看着孩子笔下这美好的世界,感受着孩子心中那一份纯真,对于每一个成年人,都是一种道德的洗礼:少一些浮躁,多一份真挚;少一些功利,多一份纯真;少一些贪婪,多一份奉献……孩子是未来,而我们却是现在,我们有什么理由不为我们的未来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五《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1961蟋蟀叫柴斯特,它从没想过要离开自己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然后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
柴斯特用动人地音乐在一夜间成名,并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它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期里,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的《小夜曲》之类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速度也飞速增长。
可是柴斯特并不喜欢过明星的生活,在好友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做火车回到了康涅狄州,结束了它的明星生活。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六今天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后,觉得这只蟋蟀很了不起,内容很精彩。就让我来讲讲吧: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竟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在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
这只蟋蟀在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的帮助下才成为明星。有一次,它歌唱时,七百八十人的心被感动了,停下步伐听歌而耽误了上班时间。后来它成了纽约市里唱得最动听,拉得最好听的音乐家。它一唱,就能使整个喧闹的纽约市安静下来,让人们屏息凝视,陶醉在这优美、动听的音乐声中。最后,蟋蟀非常想念家乡,就乘上了回家的列车。我读着读着,眼眶里含着泪水,一时流不下来。因为蟋蟀要辞职了,回家了。我想:它能乘车到金华来,在我家,那该多好阿!
让中国人和外国人听,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音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