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的生活作文优秀8篇推荐度: 热点范文
已到了一天的末尾,一定会有值得记录的想法吧,请好好地记录下在日记里。日记写什么内容才新颖、丰富呢?下面是漂亮的编辑为大伙儿整编的2022六年级学生暑假生活日记大全优秀5篇,欢迎参考。
乐乐作文400字 篇一我家里有一只叫乐乐的小狗,它长着一身黑色的毛,鼓鼓的眼睛,小小的嘴巴,一条细细细的尾巴。它还喜欢吃排骨。
有一次,我正在写家庭作业,突然听见厨房里有一阵响声,我连忙跑到厨房里一看,原来是我们家的乌龟,它原本是端端正正,然后被乐乐给弄得四脚朝天,正在使劲的起身,我就连忙把乐乐赶到一边去,把乌龟翻回身,在回头看,我就很气愤的。刚想觉举起手打它,只见它耷拉着脑袋,用着哀求的眼神看着我,好想在说:对不起,主人,我不知道呀!看着它,我就松了一口气。
有一次,我放学回来,托脱下鞋子,放下书包, 坐在椅子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酸甜排骨,送到嘴里,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我正准备去找乐乐玩的时候,看见它正在打开鞋柜,把我的鞋子放到鞋柜里,我一看,大吃一惊,心里想:乐乐怎么会帮主人把鞋子放到鞋柜里面呢?
我就问妈妈:“妈妈,乐乐为什么会帮我把鞋子放到鞋柜里面呢?”
妈妈想了想,微笑着对我说:“到可能是因为它想吃东西,所以就很听话的帮主人。”我心里想: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呀!我就夹起一块排骨放到了乐乐的面前,乐乐一边高兴的吃排骨,一边望着我,好像在说:真好吃。
这就是我们家的乐乐小狗。
快乐的暑假日记 篇二今年暑假,我参加了7月14日下午4点的“美国夏令营”,带领老师和11名学生登上了飞往洛杉矶的`飞机。过了一会,飞机起飞了。经过10多个小时的飞行,我们终于到达了。
出了机场,我们跟着老师去了一所学校。每个人都被分成不同的家庭。我和我的同学吴贵叶住在一起。之后,我们去了一家麦当劳,见到了老板的儿子。我们很快成了朋友,一个叫雷蒙德,11岁,另一个叫萨曼德,6岁。我们在他们家住了两周,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两个星期一过去了。我和吴桂叶学到了很多,感受到了美国人的生活习惯。我们很快就会离开他。我很不能忍受他们,但是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合影。之后,我们去了洛杉矶的迪斯尼和好莱坞
离开洛杉矶后,我们开始参观美国的其他城市。我们先去波士顿看了哈佛大学和西点军校,很大,但对斯坦福大学来说不够大。第二天,我们到达纽约,途中去了费城,看到了自由钟。在纽约,我们去了 这次美国之行之后,我决定以后再去美国留学。
快乐的暑假日记 篇三8月2日星期三,我和爸爸还有我的伙伴们,到宁波的一个很大很大的游乐场里去玩儿。我们走进去以后,看见了非常非常多的游玩项目,我都不知道第一个该玩儿哪个项目才好呢!
我们在游乐场里最先玩儿的是疯狂的士,我听阿姨说:“疯狂的士是速度很快很恐怖的一个项目哦!”我刚刚上去就心里期待着赶快启动呀!于是,刚一开始转的速度很慢,到最后转的速度很快很快,我就被吓的哇!哇!一直乱叫。不一会儿,停下来我的心里好像在说:“我以后再也不敢坐疯狂的士,疯狂的士真是太疯狂了”!
接下来我们玩的第二个项目是:“跳跳侠跳跳”我的'伙伴们告诉我,跳跳侠跳跳是一会儿上一会儿下的一个游玩项目,也很恐怖、速度也很快,我想了想,决定挑战一下自己。于是,我坐了上去尝试着玩一玩,刚开始慢慢的上去。然后,突然下来。等到跳跳侠跳跳上去的时候我们就想像一群小子弹一样被发射出去了。
不知不觉天快黑了,我和爸爸还有我的伙伴们回到了酒店里去休息。这一次去游乐场可真是让我难忘呀!
快乐的暑假生活日记 篇四一学期在不知道不觉中过去了,迎来我们快乐的暑假生活。在暑假生活里,我不用担心睡懒觉、踏着上课铃声进教室,也不用担心忘了带书本或作业,我要好好地计划一下我的暑期生活。
暑假作业是必不可少的,我安排好每天的作业量,留出一定的时间,参加社区的各种活动,做到学习、娱乐两不误。
暑假里,我去了人间仙境般的浙西大峡谷游玩,浙西大峡谷位于浙江西北部,是黄山的余脉,峡谷外暑气逼人,而峡谷内却凉风习习,真是个避暑的好地方。那里风景秀丽宜人,湛蓝的天空映衬着白云,群山上古木参天,溪流中几条娃娃鱼一会儿在水下漫步,一会儿又浮出水面呼吸一大口新鲜空气,或爬到浅滩上来晒太阳。我们来到青山湖边,准备去湖中央的八百里古镇欣赏风景,想到马上就要坐船了,我不由得兴奋不已,我们坐船游览了青山湖景区,体验树在水中长,船在林中行,人在画中游,鸟在枝头鸣的诗情画意。我们来到了大峡谷深处龙井峡漂流,当我们浑身湿透上岸时,我们的浙西之游也随即结束了。
我还去体验了真人CS和跑跑卡丁车的乐趣,玩真人CS时,我趁“敌军”不注意,把他们的“司令”给“毙”了,在玩CS游戏时,我懂得了团队协作的力量。
在暑假生活中,读书也是必不可少的,我跟着福格在没有飞机、远航巨轮的条件下,八十天环游了地球一周。我又跟着母狼紫岚一起体会了狼族的争斗。
暑假生活不能光顾着学习或娱乐,劳逸结合是的选择。
乐乐作文400字 篇五外婆家养了一只小狗,因为它能逗我乐,所以我给它起名为乐乐。它胖乎乎的,穿着一身雪白的毛茸茸的大皮袄,两只小耳朵总是耷拉着。但听见一点动静马上就会竖起来,十分警觉;两只眼睛,就像两颗黑珍珠,有神极了;再加上一个小黑鼻子,乐乐简直就是狗国的小帅哥。每次我到外婆家,乐乐见到我,总是又蹦又跳。绕着我的腿亲了又亲,摇头摆尾,可亲热了,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有时候,我和它逗着玩。记得有一次在外婆家吃饭,我把吃完后的。骨头拿在手里,乐乐看见了。
连忙跑到我身边,对我是又亲又舔,馋的直流口水,恨不得一口把骨头吃进嘴里。看着它贪吃的样子,我就想逗逗它,我假装把骨头扔出去。只见它像箭一样飞了出去,东瞧西看也没找到骨头,回头才看见,骨头还在我手里。看到这一切,我笑得前俯后仰。它又跑到我的面前,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求求你,快给我吃吧!快给我吃吧!”看到它的可怜样子,我实在不忍心再逗它了,把骨头抛到空中,只见乐乐腾空而起,一口就叼住了骨头,动作可灵活了。它摇着尾巴看着我,好像在说:“怎么样,我厉害吧!”这就是外婆家可爱的小狗乐乐,我非常喜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