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资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产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明确资产责任,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设资产管理员一名(可兼任),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
第三条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并定期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公司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界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20xx元(含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并能独立使用的物品;
2、单位价值不足20xx元,但主管部门指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殊物资。
二、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20xx元及以下,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品;
2、低值家具类、技术图书资料、工艺装饰品、办公用品(主要指优盘、计算器等)、娱乐用品等。
三、物料用品
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保持原有形态、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物品为物料用品,主要包括:印刷品、清洁用品、日用品、文具、办公耗材等。
第六条不纳入本制度资产管理范围的物品
一、用于促销、接待所购置的物品,虽不纳入资产管理范围,但使用部门应做好物品明细登记,以备检查;
二、楼宇竣工后资产产权发生转移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园区公建配套设施。
第三章资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职责
一、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修订各类资产管理制度和细则,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2)负责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的审核及处理;
(3)负责建立公司资产台账(格式见附表一),并监督指导各部门资产台账的建立及管理;
(4)负责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5)负责公司员工岗位变动的资产交接监督及资产变更登记工作。
二、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1)固定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等业务的审核及账务处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2)固定资产减损、租借时提供相关折旧价值数据;
(3)员工岗位变动时,确保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已办理移交手续;
(4)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三、资产购置部门主要职责
(1)公司的资产由执行采购职能的部门负责购置;
(2)在资产购置审批表(格式见附表二)上加具相关意见;
(3)凡正在使用的资产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更换,由资产购置部门联系原供货商处理相关事宜。
四、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应选择责任心强、工作踏实、岗位相对稳定的人员担任部门资产管理员,人员名单需报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2)每项资产落实使用人,部门内公共使用资产的使用人为该部门资产管理员;
(3)妥善保管新购资产的相关资料,以备日后保修、维修;
(4)建立部门资产台账,粘贴资产实物卡,并根据资产购置、验收、调拨、闲置、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5)本部门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时,落实其使用资产的移交工作,并报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6)每季度对本部门资产进行自查(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并于该季度末月的25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自查盘点表(格式见附表三)原件及电子版交公司资产管理员,复印件自留存档。
第四章资产日常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对资产要严格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台账,按要求粘贴资产实物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资产明细账、公司、部门资产管理台账三者同时建账,每季度定期核对,对不遵守规定的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
第九条资产申购流程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资产管理部门加具资产现状意见,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进行询价议价(招标)。完成询价议价(招标)后附上相关资料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资产购置部门依据批示购买。
二、低值易耗品及物料用品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确认后,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购买。
三、共享物资统一由资产购置部门集中采购。
四、对单次购置能够实现的资产,申购不得化整为零购置。
第十条资产购置验收事宜
一、资产购置后,由资产购置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根据资产材料提供资产编码。公司资产管理员据此办理资产直拨手续。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编码粘贴资产实物卡后登记资产管理台账,并办理领用手续。
三、对于由在建工程或开发成本转入的新增资产,要完善资产直拨和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资产盘点
一、每半年各部门应配合公司资产盘点小组进行全面盘点(特殊情况需临时盘点除外)。盘点小组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固定资产盘点必须根据公司资产台账和财务资产明细账、资产实物卡对实物逐一进行清点,低值易耗品盘点实行部门台账与实物对照抽查。盘点结果应是账、物、卡三者统一,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若有出入,交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一周内查清原因。
三、盘点结束后,形成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批示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二条资产调配
一、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各部门资产使用现状,经与部门协调,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同意后,将公司资产进行合理调配。调配同时开具资产调拨单(格式见附表四),资产调配双方据此及时更新资产台账,财务部门要更新财务资产明细账。
二、部门之间的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对各类资产进行合理调配。
三、各部门的闲置资产必须及
时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不得把公司资产作为后备库存。(资产移交表见附表五)
四、因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部门合并、拆分或名称变更的,新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并提交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资产报废
一、属自然损耗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见附表六),专业技术部门给予检测意见,财务部门给予折旧意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按公司制度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经审批后的报废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再由资产购置部门负责多方询价后实施外卖处理,同时办理资产销账手续。报废资产处置前,如有遗失,则视同丢失同类资产论处,须追究资产原属使用部门责任。
第十四条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
一、资产管理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公司各部门如有资产被盗,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同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通报被盗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延时报告者,一经查实,将按被盗资产购入时单价三倍进行处罚。
二、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必须填写《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审批表》(见附表七)。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相关责任人除按资产净值的1—3倍赔偿外,还将进行失职问责处理。
三、属自然或其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等,其损失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公共办公区域资产的管理,原则上以存放地点靠近、使用率孰高划归到部门管理(资产调入时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指定接收部门的除外),每件资产明确到部门、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搬迁、长期借用其他部门资产,因工作需要调拨的,须办理资产调拨手续。若违规者,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七条公司须加强现场售楼部(包括样板房、示范单位)、外展场所以及安全性较差的办公场所(现场办公点等)的资产管理,相关部门须协调现场物业或建筑公司确保资产的安全。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必须坚持每日检查资产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八条售楼部样板房、示范单位不能二次使用的资产,由营销部门列出资产明细并提出随楼拍卖或附送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示后,由营销部门负责实施拍卖或附送工作,拍卖或附送资产的资料报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资产销账手续。
第十九条物业系统公司须建立物料用品台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表:1、《公司资产台账》
2、《资产购置审批表》
3、《部门资产自查盘点表》
4、《资产调拨单》
5、《资产移交表》
6、《资产报废审批表》
资产管理制度2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立起农村“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以及村集体企业进行发包及上交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村集体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及资产因国家或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征用租赁、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等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因建设等需要国家及省、市、县、乡镇(办事处)和其它部门对村级组织集体的拨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含各种返还款、利息、奖金等)。
(一)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各村在银行原则上只准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基本户,用于村级财务管理,属于村集体的收入全部存入此账户;一个是共管帐户,由办事处和村共同管理,凡是不属于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涉及到暂存款或村民的款项等,必须全部存入共管帐户中。各村如因工作需要需开设其他账户的,必须报办事处批准后方可开设。
(二)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
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出纳统一收取并在3—5日内及时上缴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各村收款必须使用办事处统一加盖票据监管章的收据。
(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坚持村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范凭证入账。原始凭证六大要素:日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经济业务内容,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理财小组签字。
2、支出在500元以内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支出在500—5000元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后,报村支部书记签字同意;支出在5000—元由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支出在—元由村两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等人员工资及其它经常性、长期性的刚性支出,按原有规定执行。
3、原则上村集体不得借款给私人,确有特殊情况的,10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1000—5000元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如下:(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和收益分配计划。(2)各项收入。包括“一事一议”筹资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收入、集资入股款、征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和其他收入。(3)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公益福利咸业支出、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村级管理费用、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和其他支出。(4)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财产。(5)债权债务。内部来往、应收款、应付款、生长行(信用社)及个人投资和其他财产。(6)收益分配。包括提取公积公益实数额、提取应付福利费数额、外来投资分红数额、农户分配和其他分配。(7)农民承担的各项费用等。(8)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发放。
2、村委会在村民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清楚明白、通俗易懂。
3、财务公开的事项公布后,村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报帐员,要安排专门的时间接受群众查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4、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年初公布计划,每月或每季公布一次各项收支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各项的费用等。对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情况、重大基建项目以及涉及农民利益和重大财务收支等事项应及时单独逐项逐笔公开。(五)集体财产管理制度
集体财产由报账员和保管员保管,要逐一建账登记,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人为造成丢失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属于正常损耗的集体资产,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按规定处理。大额固定资产报损和拍卖,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办事处财政所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
(六)零招待及差旅费报销制度
原则上村组实行零招待及差旅费报销制度。村级除确因招商引资、集体经营等特殊需要接待的工作外,村组干部在参加村级议事和工作时,不得从村集体招待费列支。对违反规定开支招待费,不得在村集体报支,否则谁招待,谁付款。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实行差旅费包干,凭发票,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后方能报销,误工费按规定补贴。
(七)财务手续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变动离岗时,必须结清账目,盘点现金、实物、档案,核对往来及债权债务,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并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办事处纪工委、财政所监交。各村要建立财务档案柜,将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清单,以便查阅。
(八)票据管理制度
各村使用票据时,必须到财政所进行备案登记,并加盖票据监管章,不得私自使用未登记备案、加盖票据监管章的收据。如发现违规使用收据收费,所有资金没收,并严格追究责任。
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经济林木、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村集体兴办的企业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村集体向企业投资入股,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股权和增值的资产权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和个人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
1、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报办事处财政所审核备案。
2、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增加、减少、使用、出租、外借、报废等出入库手续。要及时登记实物保管账,对无故出现的实物亏损,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严禁私自外借和私自占有。未经村民会议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村集体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为个人或外单位抵押、担保。
3、村集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办事处纪工委负责监督。招投标方案在招投标前7天进行公告,招投标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并签订施工合同,严禁暗箱操作.在建工程项目要有专人监管,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要有工程主管、监管人、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依照合同严格进行施工质量验收。验收通过后将有关资料交村财会人员进行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4、村集体固定资产实行租赁、非统一承包经营或者出售的,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采取招投标、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并签订合同,确定村集体与资产承包经营者或使用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禁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和低价出租、出售集体资产。
5、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时,必须通知办事处纪工委、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派人到场监督指导。
三、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源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不包括经济林木)、荒山、荒滩、水面和矿产等。
1、村集体所有的林木、荒山、荒滩、水面和矿产资源等经营方式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采取招投标、拍卖等形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的,要提前7天公布方案。严禁任何人利用职权压价发包村集体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垄断承包或者依仗权势压低承包标的。
2、村集体发包资源时,必须通知办事处纪工委、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场进行监督指导,对承包期限较长,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的,要按计划逐列支,不得寅吃卯粮。
3、村集体资源经营方式确定后,要及时与经营者签订资源承包合同,报办事处备案。
资产管理制度3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确保酒店运营稳定、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涵盖了从资产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折旧到处置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购置与审批
2.固定资产登记与编码
3.使用与保养管理
4.资产盘点与审计
5.折旧与评估
6.资产处置与报废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与审批:规定了资产采购的流程,包括需求提出、预算编制、审批、采购执行等环节,以确保资产购置的合规性。
2.固定资产登记与编码:要求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价值等,并赋予唯一的资产编号,便于追踪管理。
3.使用与保养管理:明确了资产的使用责任,规定了定期保养和检查的制度,以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4.资产盘点与审计:定期进行实物盘点,核对账实相符,同时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
5.折旧与评估:制定合理的折旧政策,对资产价值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定期进行资产评估,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6.资产处置与报废:规定资产报废的标准和程序,以及非正常处置(如出售、转让)的审批流程。
资产管理制度4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 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
四、
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
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
四、
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六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
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
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
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 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第二十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规定办理),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六)各公司得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减损单位应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 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帐。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共同使用者以科别设立,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门(仓库),一份留存于各科集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项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领料单须经厂(处)长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科长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厂(处)长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由物料帐处理,于验收后直接以设备或费用列帐。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管理部门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门转送管理部门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余均以科别设立"财产保管卡",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五)移交时有关本资产的移交清册须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于"财产保管卡"。于不用或报废时,得编制保管清册经呈厂(处)长核准(得视情况转呈)后,送交管理部门点收(报废部分免办点收)及转记于"财产保管卡"。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资产管理制度5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实物资产管理体制,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各部门实物资产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运营效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 资产处置操作实施细则 以及销售公司 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XX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物资产是指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不包括商品),主要指房产、土地、车辆和设备设施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XX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XX管理部。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实物资产按“六统一”(即统一预算、统一购置、统一付款、统一核算、统一处置、统一核销)的原则,实行账表图册相结合的管理形式。
第五条 实行两级管理体制。由省公司对全系统实物资产实行总体管理,XX分公司对其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具体管理。
第六条 实行经理负责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规定,分公司经理为实物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党委书记为实物资产管理的第一监督人;分公司分管副经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及部门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者并对经理负责。
第七条 实行集体决策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要求,分公司成立由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分管副经理等主要领导组成的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安全数质量科、实物资产科、财务核算部、基建管理科、零售管理部及各县片区、综合办公室、信息工作站、朝阳管理公司等部门组成。
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数质量科,主要负责组织和落实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任务,安全数质量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审批和审核权限范围内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审查资产运营分析报告、清查报告、项目评估报告;负责检查实物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决定资产管理奖惩政策等。
第八条 实行责任追溯制。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于岗位变动或企业改革等原因发生变化时,由变动后承担相应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参加,管理责任不因企业(部门)合并、变更而免除,并可追溯管理责任。
第九条 实行岗位相对固定制。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资产类别设置相关工作岗位,负责相应的实物资产管理职责。分公司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兼职实物资产管理员,建立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台账,做好本部门实物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实物资产管理分为主管部门、监督部门、模块管理部门及具体管理使用部门。分公司实物资产主管部门为安全数质量科;监督部门为党群纪监科;模块管理部门为财务核算部、安全数质量科、信息工作站;具体管理使用部门为机关各部门、油库及加油站等。
第十一条 分公司部门职责
(一)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1.负责制订本单位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2.审批和审核权限范围内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3.审查本单位资产运营分析报告、清查报告、项目评估报告;
4.负责落实实物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5.落实资产管理奖惩政策;负责督促和协调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完成各自的资产管理职责。
(二)安全数质量科
1.安全数质量科为分公司实物资产管理主管部门,按规定设1-2名资产管理员;
2.组织对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管理各项制度落实;
3.牵头做好资产清理、招标、处置工作,使资产处置有据可依;
4.配合财务核算部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
5.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三)实物资产科
1.负责自有、租赁(含承租和出租)的土地、房产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关闭库、站资产及闲置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配合省公司做好系统车辆的编制、更新、处置等工作,建立系统车辆明细台账;
4.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四)财务核算部
1.负责资产核算工作,建立相关资产账簿、卡片、出租资产台账、账销案存资产台账,编制相关凭证和报表,配合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实物资产交付验收、调拨、报废、转让、出租、清理等手续审核,收集、整理实物资产报废、处置、评估等资料,做好财务价值核销资料上报及账务处理工作,负责更新、维护资产AM模块工作;
2.牵头做好资产评估工作;
3.根据省公司清查盘点通知及相关规定,下达清查盘点计划,审核盘点结果,并负责盘点数据的汇总和上报;
4.协助基建管理科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清理工作;
5.参与加油站收购等实物资产尽职调查、论证及后评估工作;
6.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五)基建管理科
1.负责竣工验收前库、站实物资产的管理工作;
2.牵头负责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在建资产的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办理新增库、站土地房产证的领用、变更、过户手续等工作。
4.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六)零售管理部、各县片区及朝阳管理公司
1.督促和监督加油站对资产状况(含土地、房产、其他设施等)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在用加油站实物资产保管明细账,确保各项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调拨、保养,在安全储运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正确使用加油站设备;
3.负责闲置、废旧加油站实物资产的保管工作;
4.参加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加油站PM设备模块的数据维护,协助财务组织对加油站资产管理手册的维护更新;
6.负责组织对加油站各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现场清查并及时和财务、企业管理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账和账实相符;
7.在财务部门配合下建立在用、永久关停和已拆除加油站动态管理台账;
8.负责配合分公司其他部门做好加油机使用状态报废及上报工作;
9.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七)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本单位各类车辆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资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办公资产在PM模块的数据更新与维护及办公资产管理手册的维护。
4.负责办公资产设备进行定期清查并及时和财务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账和账实相符;
5.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八)信息工作站
1.负责信息设备管理工作;
2.负责将各类计算机、网络信息设备、打印机及其他配套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实物资产保管明细账,确保各项设备的完整和安全;
3.负责各类计算机、网络信息设备、打印机及其他配套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4.负责对机关信息设备在PM模块的数据维护及信息资产管理手册的维护;
5.对所使用、管理的上述设备进行定期清查并及时和财务进行核对,确保账账和账实相符;
6.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九)油库
1.油库主任为油库所属各项资产安全、完整的第一责任人,设备操作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2.负责油库各类资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配送中心设备地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参与资产设备的验收工作;
4.负责在PM模块维护油库设备数据信息和资产管理手册,在财务部门配合下建立在用油库资产动态管理台账。
5.对油库各项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定期清查,及时和财务及其他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账和账实相符;
6.配合资产领导小组做好油库相关资产处置工作。
(十)加油站
1.加油站长为加油站所属各项资产安全、完整的第一责任人,设备操作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2.负责加油站资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加油站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参与资产设备的验收工作,协助做好加油站各项资产清查盘点;
4.负责提供加油站设备基础数据信息,配合财务部门维护加油站资产管理手册。
(十一)分公司其他各部、室、中心 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使用、管理,做好实物资产的维护、调拨、保管、盘盈盘亏原因分析和新增实物资产标签粘贴,协助做好部门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并建立本部门实物资产台账。
第四章 实物资产购置管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必须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办理资产领用手续。实物资产石油部门对接收到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并办理资产使用或转移手续,进行使用和保管。对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如加油站,竣工验收时必须由资产领导小组验收签字确认后,交付使用部门,管理责任才能随之转移。
第十三条 实物资产到达使用单位(部门)后,要求单位(部门)于当日履行物资验收,7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结束后履行程序部门打印留存,模块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在PM设备模块创建设备编号。
第十四条 省公司统一购置的资产设备
分公司收到省公司购置的新增资产验收流程:资产使用部门制单-使用单位负责人-PM模块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PM模块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核算部资产管理员-财务核算部主任-分管领导-省公司物资装备管理处-实物资产处资产管理员-实物资产处负责人-财务资产处资产管理员-财务资产处负责人-总会计师。
第十五条 经省公司批准分公司购置的资产设备
(一)财务核算部根据收到的新增资产发票和验收单,与相关结算单据核对进行账务处理和维护AM资产模块创建资产编号。
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同时负责将拍摄的数码照片发送至实物资产科资产管理员。
(二)新增资产验收流程:资产使用部门制单-使用单位负责人-PM模块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PM模块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核算部资产管理员-财务核算部主任-分管领导。
第十六条 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员负责及时组织更新资产管理手册,做到账实、账册、账码一致。
第五章 实物资产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的保管和使用维护,接受实物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对所使用资产需要更新、维修时,需向实物管理部门出具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使用不当或不服从管理造成的资产损失,资产使用部门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 各实物管理和使用部门应对所使用保管的资产建立实物资产登记账,详细记载规格型号、品牌、购建时间等资产基本状况和各项重要信息。同时登记加油站、油库、土地、房产及车辆、设备等管理台账。
由上级部门、联营合作单位交由我公司无偿使用的资产(所有权不变,使用权转移),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均应视作自有资产进行登记、保管和维护,同时财务部门应建立资产备查账簿予以登记和管理,便于资产清查和核对。第十九条 实行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从资产交付使用之日起,使用部门将占有和使用的资产安全和保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保管(使用)人,保管(使用)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资产,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放洪、防台风等工作。一旦发现资产丢失或毁损,应立即向实物管理部门报告。资产管理责任免除要根据资产退出使用原因相应确定,对资产调整使用部门和个人的,应填制资产内部调拨单,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后方可变更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对资产转让、拆除报废处置的,应提供资产详细清单,履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直至财务入账和资金上划以后,资产完全退出和消亡,使用管理责任方可免除。
第六章 实物资产调拨管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由于调剂使用导致使用部门发生变动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资产调拨由调入单位或部门提出调剂申请,在OA系统履行审批程序,审批程序手续7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 分公司内部之间资产调拨审批流程:调入部门设备管理员制单-调入部门负责人-调出部门负责人-实物资产管理部门-PM模块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财务核算部主任-分管领导-财务核算部资产管理员。
第二十三条 资产调拨审批完成后,资产办理转移手续,设备管理员及时更新、维护设备数据之后,各部门打印留存,财务部门资产管理员更新、维护资产数据模块等,日常维护职责相应发生转移。
第二十四条 数据更新、维护完毕后财务资产管理员及调入、调出单位要及时更新维护资产管理手册。
第二十五条 因不履行资产调拨手续造成资产流失的,不因资产实质转移而免责,原资产使用部门为第一责任人,现使用部门为第二责任人。
第七章 土地及车辆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土地管理。实行“守土有责”职责,规范源头、严格过程管理,具体按照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石化财 20xx 575号)、 江苏石油分公司土地管理暂行规定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252号)以及 关于 江苏石油分公司土地管理暂行规定 实施过程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石化资产苏管便 20xx 1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为切实降低车辆费用支出,确保安全运行,提高车辆运营效率,必须严格按照 江苏石油分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138号)以及 关于调整分公司公务车辆更新方式的通知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19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实物资产出租管理
第二十八条 资产出租必须严格按照 江苏石油公司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48号)、 关于资产租赁管理补充规定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243号)以及 关于进一步明确资产出租有关事项的通知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259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上报省公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出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 实物资产出租原则:不得出租给从事与股份公司主业相关的油品销售业务和从事非法活动及有重大安全影响的单位;出租不动产时,必须遵循“房地合一”的原则。出租资产必须遵循“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
第三十条 实物资产出租的范围:所有权、使用权归江苏XX石油分公司所有或目前未取得权属证明但权属无争议的场地、房屋以及其他实物资产。具体包括场地租赁、门面房租赁、办公房租赁、住宅租赁、车辆租赁以及其它资产租赁等。
第三十一条 资产出租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出租资产的立项与审核;
2.发布出租资产公告;
3.出租资产租赁价格询价、评估;
4.出租资产招议标;
5.签订出租资产合同;
6.办理出租资产移交。
第三十二条 资产出租批准后,要按照资产出租程序办理,资产出租相关手续上报省公司备案。
第三十三条 对出租的资产,由对外出租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出租资产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足额收取租金,并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入账。同时,实物资产科要对租金收取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与承租方核对租金款项,发现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 对截留租金或使用费拒不入账形成小金库、账外账的,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实物资产科要建立资产出租动态管理台账和建立资产出租档案,并确保资产出租资料的完整和规范。同时,应定期对出租资产进行查验,确保出租资产完好并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资产查验应有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并向省公司报告。
第九章 实物资产报废及转让处置管理
第三十六条 资产报废按照 关于印发的通知 (石化股份苏财 20xx 668号)执行。严格按照 内部控制手册 规定审批。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处置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审批手续齐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擅自捐赠、报废变卖、转让企业资产,对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造成管理混乱和资产流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第三十八条 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处置行为与财务核销分开的原则。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本单位和省公司对资产处置行为批准后,方可进行资产处置,并按照省公司要求进行财务核销。
第三十九条 实物资产处置无论金额大小,处置权限均集中于省公司,未经省公司批准,各分公司各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资产处置。
第四十条 对因投资改造等原因发生的加油站和油库的重建、部分重建、迁建、退租等情况而需要拆除、报废的资产处置按照 江苏石油分公司资产处置补充规定 (石化股份苏财 2010277号)执行。为保证“资产处置三同步”,即“处置方案与更新立项同步”、“残值回收与更新改造同步”、“资产减值与资产核销同步”处置方案的顺利实施,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全过程参与处置行为,并具体组织资产评估、报废资产的减值批复和核销申请;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审核处置项目的资产清理方案和技术鉴定报告;规划、基建部门负责根据投资立项内容,拟定资产清理方案;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察,核实资产处置程序是否规范,处置方法是否有效。未经批准擅自拆除资产造成闲置浪费形成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资产进行转让出售、资产置换、作价入股等行为时,必须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由财务核算部填写 资产评估申请表 上报省公司批准。
第四十二条 对省公司批准处置的各项资产,必须由分公司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处置。对大宗资产进行变卖转让的,要采取招投标方式,或公开向社会进行竞拍。对资产转让、残值变卖实现的收入,一律按省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予以上划。对未经资产处置小组批准擅自处置资产,或截留处置收入体外循环成为小金库、账外账的,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经批准报废的资产,建立报废资产管理台账,指定部门妥善保管报废资产,明确保管部门的管理责任。
第十章 实物资产清查盘点管理
第四十四条 实物资产清查盘点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全面清查和重点清查相结合,实物现场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保证清查工作全面完整、不重不漏,清查结果准确可靠,不走过场。
第四十五条 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必须组织和督促使用部门对所使用、管理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掌握资产的基本状况。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盘点方案的制定,资产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物资产清查的现场盘点工作,填报相应的资产清查表。同时,财务和资产使用部门应配合实物管理部门进行资产清查,根据清查结果核对会计账簿,保证账账和账实相符。对账实不符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堵塞管理漏洞。
第四十六条 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财务及使用部门要对实物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查找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七条 实物资产盘盈、盘亏按照 关于印发的通知 (石化股份苏财 20xx 668号)执行。
第四十八条 对盘盈、盘亏资产必须进行报批,批准后要及时调整其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更新资产、设备模块信息数据。
第四十九条 清查盘点后要根据资产设备变动情况,做好资产设备的调拨设备清理工作,及时办理调拨手续。
第五十条 对于账销案存设备要抓紧进行实物资产处置,不得作为盘盈资产处理。确属盘盈的应查明原因,报省公司审批后处理。
第十一章 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一条 实物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在工作中要紧密配合、互相监督,确保各项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十二条 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应针对不同阶段资产管理重点,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督促实物资产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物资产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掌握的情况,在获得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批准后,独立或联合其他部门对资产管理进行检查,也可以采取先检查后向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的形式。
第五十三条 审计部门应将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并将审计中发现的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向分、省公司汇报。
第五十四条 监察部门负有对资产管理、资产处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的职责。有权独立或联合其他部门以本部门或效能监察小组的名义对资产管理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五条 资产管理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资产管理、使用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情况;监督各部门之间资产管理的协调、沟通和配合情况,有无互相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情况;检查投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过错责任;检查有无违反资产审批权限购建资产情况;检查 江苏石油分公司资产运营廉洁从业十项规定 的落实情况,有无越权处置和截留处置收入现象;检查资产定期清查制度的落实情况,查阅资产清查底簿,抽查相关资产;检查各类资产档案的建立和保管情况等。
第五十六条 资产管理工作检查完毕,必须向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意见,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下达整改意见。
第十二章 责任追究
第五十七条 资产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自觉维护资产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并认真遵守 江苏石油分公司资产运营廉洁从业十项规定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28号)。
第五十八条 规范资产运营行为,明确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管理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运营风险的行为,将严格按照 关于印发的通知 (石化股份苏监 20xx 1853号)文件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分公司现行有关制度和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安全数质量科、财务核算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资产管理制度6金帝集团有限公司
密级
聊城金帝集团企业标准GEN-1220-20xx
固定资产变更管理规定
20xx-12-20发布20xx-12-20实施
聊城金帝集团
发布
GEN-1220-20xx
前言
本标准为聊城金帝集团管理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依据集团管理要求,特制订本集团《固定资产变更管理规定》。
本标准由聊城金帝集团设备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部门:聊城金帝集团生产中心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目的和范围
1.1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制,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机器、工器具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定义
2.1固定资产:能够独立完成一项工艺过程或单独具有某项作业功能,而无需附属于其它设备及设施,且价值在两千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机器、工器具等,满足以上要求的都为固定资产。
2.2闲置资产:因生产或技术原因,连续停用一年以上,并办理闲置手续获得批准的资产。
2.3内部调拨:指固定资产在公司内不同的车间、使用地点之间的变化。
2.4外部调拨:指公司固定资产向集团内关联公司的移动。
2.5不良资产:闲置一年以上,或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
管理职责
3.1设备部
3.1.1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
3.1.2制定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3.1.3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的接收、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1.4负责固定资产的季度清查;
3.1.5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异动、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
3.1.6协同财务中心门对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台帐进行调整;
3.2财务中心
3.2.1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管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完整性负责;
3.2.2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登帐,每年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帐目;
3.2.3负责固定资产明细帐的帐务处理;
3.2.4会同设备部组织固定资产清查。
3.2.5组织固定资产年度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会同设备部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报告;
3.3使用部门
3.3.1对所属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负责;
3.3.2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其中企管中心负责网络、电脑、电话类;总经办负责小型车辆类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3.3.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和岗位责任制;
3.3.4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负责资产的挂牌;
3.3.4资产发生异动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并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异动、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
3.3.5对需集中存放的闲置资产,资产使用部门列出清单报企管中心备案;
3.3.6做好所属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对报废未处理的资产妥善保管;
3.3.7负责对固定资产季度清查,并做出资产清查报告提交设备部;
3.3.8参加固定资产年度清查工作。
3.4企管中心
3.4.1负责接收集中存放的闲置资产,并做好闲置资产台帐;
3.4.2负责对集中存放闲置资产的管理,并以书面报表反馈信息给设备部。
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的管理分为在用、新增、闲置、异动、报废、清查和档案资料管理。
4.1在用固定资产的管理
4.1.1设备部与企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4.1.2各使用单位及责任部门对在用的固定资产按《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1.3建立资产三级台帐(集团、分公司、车间),资产使用部门做好资产标识工作;
4.1.4各使用单位每季度对所属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形成清查报告提交设备部,由设备部、企管中心、财务中心对清查结果进行抽查;
4.2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
4.2.1新增固定资产按《资本性支出管理规定》进行实施购置;
4.2.2固定资产购置新增后,由资产移交部门(采购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部、财务中心、资产使用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后,正式列为固定资产,三级台帐部门分别进行登记建帐。
4.2.3对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资产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精心维护。
4.3固定资产的调拨管理
4.3.1固定资产的调拨可分为内部调拨和外部调拨两种形式。
4.3.2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由设备部负责组织执行。
4.3.2.1由于生产需要固定资产在公司内迁移时,由提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分别由移出部门、移入部门签署意见,财务中心经理、设备部经理确认、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迁移。
4.3.2.2批准后的《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一式四份,移出部门、移入部门、设备部、财务中心作为调帐凭证。
4.3.3固定资产外部调拨,调入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入部门、调出部门确认,设备部、财务中心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拨。
4.4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4.4.1闲置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部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并填写《设备闲置(封存)申请单》,报送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4.3闲置资产可分为原地存放、异地封存两种形式。
4.4.4.1闲置资产原地存放时,将资产清单以防水密封的形式、牢靠地放置在封存包装内,一份留设备部存档,另一份送财务中心作为资产调整凭证;
4.4.4.2闲置资产异地封存时,以木箱或其它材料进行稳妥的包装并把资产清单放置在封存包装内,指定地点存放;
4.4.5闲置资产封存时,应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进行适当维护;
4.4.6原地存放的闲置资产由原所属部门负责看护,异地封存的闲置资产由企管中心负责看护;
4.4.7闲置资产需要启用时,需用部门持原《申报闲置报告单》申报启用理由,经设备部经理签署意见,报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固定资产的报废
4.5.1报废的依据
4.5.1.1设备类报废
a)使用寿命到期,折旧费已提完,无再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的设备。
b)状况恶劣,损伤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设备原值60%的设备。
c)技术特性陈旧落后,结构先天不足,经一般性技术改造仍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d)因产品换型、工艺变更淘汰,不宜改造利用的设备。
e)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机电产品。
f)因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与危害健康,继续修复改造不经济的设备。
4.5.1.2房屋及建筑物报废
a)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长期废置不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其它原因且无使用价值的房屋及建筑物。
b)因扩建或改造工程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c)由于政府部门规划或要求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4.5.2符合以上报废条件,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设备部组织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提交论证结论;涉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5.3依据论证结论,设备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由设备部经理签署意见,报经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4财务中心、设备部、资产申请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核减固定资产。
4.6固定资产的盘点
4.6.1每年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4.6.2采取财务中心组织、使用部门、设备部同时实地盘点、逐项核实的方法。
4.6.3盘点人员做好各项盘点记录,认真核对每项资产,准确、详细的填写盘点表,将清查中产生疑议的资产进行详细记录,由财务中心经理会同相关部门经理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
4.6.4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处理
4.6.4.1由各盘点小组出具盘点结果交财务中心汇总,由财务中心提交《固定资产盘盈报告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报告,报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批示、总经理批准。
4.6.4.2财务中心、设备部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所在部门依据确认批准后的《固定资产盘盈报告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财务中心进行帐务处理,设备部、资产使用部门进行资产台帐调整。
4.6.5不良资产的处理根据盘点结果,财务中心门会同设备部提交不良资产专题报告。
4.7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管理
4.7.1资产移交部门向设备部提供资产转固清单、资产项目明细帐。
4.7.2资产移交部门负责每一项目技术资料、图纸的完整性,并交档案室存档,考核如违反上述规定,由企管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罚决定!
资产管理制度7小学阶段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德育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有助于:
1. 塑造健康人格:通过德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塑造积极向上的人格特质。
2. 社会和谐: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促进校园和谐,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3. 提升教学质量:德育与智育并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整体教学质量的提升。
4. 培养未来公民:为社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新一代公民,为国家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资产管理制度8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财政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各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各单位认定的需要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其它物资或耐用品。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土地、房屋和建筑物
1、土地:指单位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含陆地和水面)。
2、建筑物和附属物: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一般设备
1、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空调机、录像设备、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等。
2、设备:包括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3、设备:包括保险柜、樘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4、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辆及船只等。
第三类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第四类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数据等。
第五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六类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有固定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帐。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帐。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帐。
(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帐,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帐,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帐。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帐面原值注销。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原值入帐。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帐册设置
(一)固定资产总帐的设置,由镇财务结算中心和未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单位财务部门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帐,按照六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大类的金额。
(二)固定资产明细帐的设置,由单位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品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帐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存放地点、来源等栏目。
(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单位对在用的固定资产,以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
(四)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设置核算,对于无电算化软件的单位,明细帐应统一购置固定资产明细帐页进行设置核算。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增加管理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
(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基建帐户进行独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帐核算。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购入后填制《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验收入帐。单位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位预算。
(三)自制、调入、盘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填制《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验收入帐。
资产管理制度9一、管理分工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3、各科室微机使用人负责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科室的设备管理工作,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各检测队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
1、由于工作需要,各科室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分管经理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设备进入公司后,由相关科室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科室。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一)、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二)、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三)、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五)、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资产管理制度10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其主要内容涵盖了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以及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规定了资产购置的'审批流程、预算管理、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标准。
2.资产登记:明确了资产的入账标准、登记程序和信息更新要求。
3.资产使用:制定了资产分配、借用、调拨和使用的规则,确保资产合理配置。
4.资产维护:规定了日常保养、维修的责任主体和程序,以及大修、改造的决策机制。
5.资产处置:明确了报废、转让、捐赠等处置方式的条件和程序。
6.监督检查:设立了内部审计、定期盘点和绩效评估机制,以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7.责任制度:确立了各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资产管理制度11公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资源利用率:通过规范使用,减少无谓的.损耗,提高公物的使用寿命。
2. 培养公民素养:使学生从小养成尊重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习惯,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
3. 维护校园环境:良好的公物管理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有序,提升学校形象。
4. 节约成本:预防和减少公物损坏,可以节省维修和替换的费用。
5. 保障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资产管理制度12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xxxx等。
第二条主管部门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xx设备由xx部门负责管理。
2.机械设备、xx设备由xx部门负责管理。
3.工具、xx等由xx负责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购置
1.大型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由xx决定,统一购置。
2.小型固定资产如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xx年的,根据节约、实用的原则,由使用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注明采购理由,经部门负责人签字,xx同意,报xx审批。
3.各单位xx部凭审批文件通知使用部门,并协同采购。
4.采购时,需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力争优质低价,同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购置时,应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把关。
5.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审批手续及个人或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卡,经各单位xx部审核登记后,到各单位财务部报销入账。
第四条受赠
受赠的固定资产由xx办理,同时须注明价格(如无法查明其准确原价,须会同财务部估价),办理价值核准登记手续方可领用,并视同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编号、登记和移交
1.主管部门取得固定资产后,会同xx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并粘贴标签。
2.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移交:xxxxxxxxxxx。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
1.领用部门使用人应认真阅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掌握使用方法和简单的维修技能,规范操作。
2.固定资产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严格控制使用费用,节约开支。
3.专人专用,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
4.办公室空调,只有在室内温度冬季低于xx摄氏度和夏季温度高于xx摄氏度的情况下方可使用,部门内应有专人负责。
5.对于领用人员的离职、内部调动或部门变动等,各单位xx部应负责收回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财务部,并报xx备案。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保管
1.办公设备领用人或保管人平时应做好设备的保养、清洁工作,注意设备使用状态,不得让设备受损或超负荷工作。
2.在固定资产保修期到期前,使用部门要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积极做好保修工作。
3.不得人为破坏固定资产,如属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必须照价赔偿。
4.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向xx部反映,及时修复。
5.若发现不明原因的.固定资产丢失,其使用部门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盘点、折旧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xx次,按xx方式计提折旧。
第九条出售、报废
1.出售
(1)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xx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由各单位xx部书面报告xx,经xx批准,方可出售。
(2)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xx元以下的小型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xx核实后,报公司xx同意,方可出售。
(3)固定资产的出售以xx方式进行。
(4)固定资产出售后,各单位xx部应及时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且出售收入及相应单据必须及时上交财务入账,各单位财务部据此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
2.报废
(1)为保证日常工作的需要,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可以适时进行报废处理。
(2)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随时监控,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要向xx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xx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
(3)xx部将鉴定后的固定资产书面上报xx,经xx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4)财务部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算,xx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销账。
(5)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可以变卖收回残值的,应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变卖,变卖收入应及时上交财务入账。
第十条附则
本制度由xx负责解释,经xx批准后实施。
资产管理制度13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本公司与全体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形象,保证执业质量,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实事求是地搞好资产评估服务,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职业道德系指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准则,提高执业技能,确保执业质量。
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提供客观、真实、合法的评估报告,正直、诚实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五、接受委托方委托评估业务时,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本公司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本公司不承接该评估业务,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也不允许发表评估意见。
六、执行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直接或重要间接利害关系,应及时向公司内声明,并实行回避。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允许兼任与其执行的评估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等规范,合理运用资产评估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掌握与运用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规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根据业务内容和业务助理人员的职责分工,作出实施计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执业质量,按计划完成任务。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所形成的结论和提出的建议,要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但对未评估事项不得以职业身份发表意见,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也不做保证。
十、执业过程中,要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委托方服务,并应按照约定要求完成委托业务。对委托办理的事项,要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一、为发挥资产评估服务的整体优势,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要保持与同行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交流,相互协作。不诋毁同行,不直接间接地损害同行利益。不雇用正在其他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公司执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
十二、执业中,要保持职业尊严,坚持职业道德,维护和提高本职业的形象。要以本公司名义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任何不正当手段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利用执行业务之便收取礼金、馈赠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个人利益,不得同时从事与职业有利害关系的任何职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公司、本人名义承办业务。
十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汇报工作。
十四、本规范从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资产管理制度1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资产占用和使用耗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管理机构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四条按照统一领导、分层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对固定资产进行分工管理。
一、生产部是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对各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司级仪器仪表的管理。
二、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协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资产减值损失,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
三、各生产分厂(部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公司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网络的管理。
五、发展部负责公司厂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道路、在建项目的管理。
六、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办公设备的管理。
七、储运部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和公司闲置、报废物资的处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
一、拟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根据公司要求及本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其它必要的管理规定;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
三、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根据各单位的需求计划提出固定资产调整和购置意见,办理固定资产公司内调拨手续;
五、对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绩效档案;
六、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对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修旧利废工作,管理各使用单位退库的固定资产,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
七、根据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编制设备大修计划;
八、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技术鉴定小组,负责贵重设备等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体系,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二、组织落实对固定资产购建、使用、更新、转移、出租、出售、报废等具体财务事项的审核;
三、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及档案,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掌握固定资产数量、类别及分布情况;
四、定期与生产部、各单位核对固定资产台帐以及实物,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
五、拟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预算;
六、定期组织全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审核年度固定资产数量、更新改造、设备采购、报废等的预算。
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职责:
一、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时,新旧管理接替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
三、对于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固定资产,制定具体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与生产部及财务部进行核对,定期清点盘查,记录使用、保养、修理等情况。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公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各单位应每半年更新一次设备台帐,并将电子表格上交生产部和财务部。
五、根据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六、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在外购固定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七、及时反馈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部门维修、更新等申请,同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技术中心、发展部、公司办公室、储运部
一、管理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做好各自的台帐。
二、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在固定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三、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与第七条同样的责任。
四、发展部负责在建工程的管理,负责工程项目招标、工程合同的审核和签订、工程物资的管理、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签证、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和执行、工程验收和付款进度的审核等。
五、储运部负责对已报废物资或闲置物资整体出售的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帐
第九条固定资产采购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按《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申购计划审批的规定〉(修订稿)的通知(司办[20xx]10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申购计划审批的规定(司办[20xx]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处理程序按贵糖司办字[20xx]118号《关于下发采购物资质量验收制度的通知》执行。
一、设备或备件采购到公司,完成验收后,供应部将《计划申购表》、合同、发票以及验收单一并送交财务部作为付款入帐之依据。
二、基建项目完工后,发展部在申请付款时将项目资料报财务部作固定资产入帐的依据。
三、自制或委托制作的大型或成套设备,使用部门应在投入运行前将设备情况报财务部作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并将设备资料报生产部备案。
四、新建、扩建、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展部牵头编制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表。对既有土建工程又有设备购置的综合性工程,必须按能形成单个固定资产名称、金额分别编制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表。
五、财务部在收到供应部、发展部上述资料十五个工作日内,应确定是否将资料所述设备、备件或基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对确定列入固定资产的,应编制固定资产编号、确定折旧年限,并将编号和折旧年限向使用部门和生产部设备室反馈。
六、使用部门接到财务部的反馈后,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设备台账和设备卡片,并将更新情况向生产部设备室反馈。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程序
一、财务部应严格审核各项单据的签核是否完整,审核订购数量与验收数量是否一致,审核发票金额、《计划申购表》金额及合同所列金额是否一致。如有差异时,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追查原因并责成适当处理,若一致则依付款作业流程办理入帐。
二、财务部应于固定资产入台帐前,编制“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送生产部及使用单位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生产部存,第二联财务部自存作为入账依据,并在公司U8系统上更新,第三联使用单位留存,并更新各自的台帐。
资产管理制度15一、学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导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总务处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统管与分管的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房屋建筑物应合理使用与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
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验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
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娴熟操作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成龙配套的完整体系;
五)是对精密机械仪器应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制度、维修保养与交接制度,各学科、各部门对此应组织协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对交通工具应妥善维修保养,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绝不正之风。
六、学校图书应设置管理部门——图书室,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七、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